Eric:
搬家了。
要離開跟你共同生活了六年的這一所房子,你可知我有多麼的捨不得。
你跟我選購的每一件傢俱。
客廳的墙紙。
浴室的瓷磚。
廚房的煮食爐。
我捨不得。
床邊你親自掛上的結婚相。
貼在雪櫃上你給我寫愛的小紙條。
我捨不得。
窗前掛着你跟我從小樽買回來的玻璃花瓶。
台北的對裝杯。
澳洲的玩具樹熊。
我捨不得。
影音櫃裡擺放着四年來也全沒用過的遊戲機,還可以運作嗎?
你的手表,到底停留在那年,那月,那日的三時零八分?
你的波衫,你的外套,你的鞋子,要帶走嗎?還有用嗎?
明知道有多捨不得也得捨棄吧。
只要我最愛的你一直住在我心裡就好了。
要放棄太熟識的環境。
要放棄每個各落都充滿了你的家。
老公,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吧﹗
愛你
Rainbow
09.01.2007
p.s. 這封是我零七年第一封給你的信,也是我在這裡給你的第一百封情書,會有特別獎勵嘛?!


